各学院、部门:
为认真做好2020年我校教学成果奖申报及评审工作,经“玉溪师范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商议,决定对“玉溪师范学院关于2020年校级教学成果申报与奖励的通知”中相关要求调整如下。
一、2020年7月20日以前,各单位只需先报送各个申报评审项目的名称、成果主要内容及汇总表。
二、2020年9月1日至3日,各单位将申报项目的全部材料,以及汇总表(按学院评审后排名顺序)报送至评奖办公室。
其它要求不变,详见“玉溪师范学院关于2020年校级教学成果申报与奖励的通知”。
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6月17日
上一条:玉溪师范学院关于公布2020年第一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结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2020年教学成果奖培育与申报指导会的通知(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