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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年第一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5-19 17:55:00  作者:  点击:

    各学院、项目主持(负责)人:

    根据玉溪师范学院关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以及项目主持(负责)人(以下简称项目主持人)所签署的《玉溪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合同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决定开展2020年第一批69项各级大创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验收

    2020年第一批大创项目结题验收范围为2020年4月到期的各级(含延期、暂缓和2019年第二批调整)项目。

    (一)暂缓项目结题验收要求

    开展2020年第一批暂缓结题大创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请项目主持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按照暂缓结题的要求,于2020年5月27日前到教务处教学建设科办理结题手续,否则将给予取消项目处理。

    (二)非暂缓项目结题验收要求

    1结题材料

    (1)《玉溪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纸质版一式3份和电子版。

    (2)《玉溪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报告》,纸质版一式1份和电子版。

    (3)项目研究(含实施、实践)总结报告,纸质版一式1份和电子版。项目总结报告内容包括项目介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项目实践情况、取得的主要成绩和成果、成果应用情况和展望、形成的特色和亮点、经费开支结算情况,以及在研究工作中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存在哪些不足,有哪些问题尚需深入研究,对开展大创项目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4)项目结题答辩的PPT电子版。

    (5)项目成果纸质版一式1份和电子版。项目成果要求文档完整,材料齐全,如发表论文影印件、实物照片、专利证书影印件、获奖证书影印件、成果鉴定书、软件著作权、成果应用和实施产生的效益证明,以及相关的评价等。

    2.结题材料其他要求

    (1)结题材料应精炼、简洁、重点突出。如成果为发表论文,纸质材料只需提供刊物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和该论文全文影印件。

    (2)每个结题项目所有电子版备齐后,以光盘的方式提交,需保证光盘可以顺利打开,并且电子版材料内容完整,与纸质版材料内容、格式一致。

    (3)每个结题项目所有纸质版材料备齐后,除“项目结题报告”以外,平装成册。其规格大小一律用A4纸,竖装,双面印刷,首页应为材料目录,其中“项目研究总结报告”为目录第一条。

    注:玉溪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表格请单独装订。

    (4)报送材料须用资料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结题材料,袋的正面贴结题报告封面信息,袋内材料清单贴于袋的背面。若一项结题材料为多袋,每袋需按相同格式粘贴,并注明共几袋、第几袋。光盘须用盒包装,并在光盘上面制作好结题项目信息(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立项时间、项目级别、项目主持人、指导教师等)。

    3.报送结题材料

    (1)各项目主持人将项目结题验收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用资料袋装好交到项目所在学院;学院项目实施小组组织有关专家对本学院结题的大创计划项目进行审核,以学院为单位,于2020年5月27日前将结题材料报送到教务处教学建设科。

    (2)不按要求报送或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该项目自动放弃结题验收,本次结题验收结论为未通过,给予取消项目处理,责任自负。

    4.项目结题验收程序

    (1)组织方式。学校成立“项目验收评审专家组”(以下简称评审组)对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评审,评审组成员由校内聘请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其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

    (2)验收形式。本次结题验收采用评审专家函审材料初评、评审组会议评审和投票方式进行。

    二、项目延期变更

    (一)项目延期

    1.不能按时结题需要延期的大创项目,由项目主持人填写《玉溪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表》,延期期限不得超过项目主持人毕业年份的4月(如项目主持人明年毕业,则延期期限不得超过明年的4月份),项目指导教师签署意见,项目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统一于2020年5月25日前交到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经学校审核批准。不符合延期要求的项目,正常参加结题验收。

    2.项目经费按批准的年度经费预算支出,提交了延期结题申请的项目,导致经费不能实际支出,剩余经费不予结转,且不再安排经费。

    (二)项目变更

    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项目指导教师、项目名称原则上不允许变更。若特殊原因需要变更,在项目未到期或符合延期的前提下,由项目主持人填写《玉溪师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原项目指导教师签署意见,经项目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统一于2020年5月25日前交到教务处教学建设科,经学校审核批准。

    三、其他事项

    (一)项目研究过程中涉及购买的设备,属于国有资产管理范围的资产,请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项目研究成果有科技实物的,结题时移交到项目所在学院。

    (三)已使用了项目经费,但项目不能按期完成(含提交终止、取消申请)的,必须按项目结题验收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它是作为评估收回使用经费额度的依据,不提交材料的收回已使用的全部经费。

    (四)大创项目结题的有关表格请在学校“教学工程网”资料下载栏中下载,网址:http://jxgg.yxnu.edu.cn/。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学建设科(教务处301室),联系电话:2055718。

    附件:2020年第一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名单

    玉溪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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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020年第一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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