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2020年11月2日星期一下午3:00
二、地点:13教107室
三、参会人员:
1.按照“玉溪师范学院一流课程建设与应用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三条要求(详见附件1),拟承担一流课程建设任务的项目组成员。
2.专业负责人、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等相关领导及老师。
3.教务处相关领导及管理人员。
备注:1.各学院要认真谋划各专业一流课程建设工作,通知到每位教师并按要求组织领导及教师参加培训。2.参会人员请签到。
附件1:玉溪师范学院一流课程建设与应用管理办法
附件2:玉溪师范学院一流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
附件3:玉溪师范学院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申报书
教务处
2020年10月30日